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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IT外包须内外兼修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8日点击数: 作者:ITGov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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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IT外包(IT Outsourcing)是近来IT界讨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其基本的含义就是“客户将其全部或部分IT工作包给专业性公司完成。整合利用其外部最优秀的IT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客户对外环境的应变能力”。IT外包作为一种新的IT服务业务,在国内的开展方兴未艾,一些主要行业,如电信业、物流业等,已经尝试这种新的IT服务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IT外包在税务行业能否也取得成功呢?在税务行业中的前景如何?从目前税务行业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状分析,对税务信息部门来说,IT外包的机遇与风险并存。

税务IT外包是大势所趋

    从初期的单机业务操作系统到现在的省市级集中的大型分布式式系统、从台式PC机到大型主机、从电话拨号到宽带互联网,税务信息化经过近十年的几何级的增长后,规模已经空前庞大。但是也应当看到,税务信息化的机构和人力资源建设相对来说大大滞后于税务信息化本身的发展,面对日益膨胀的税务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已经渐渐顾此失彼、陷入被动的局面,一些税务信息化的先进地市也呈现出了后继乏力的迹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务信息化的持续发展。外包作为整合利用外部IT资源的新模式,无疑是解决目前税务信息系统运维中“人少事多”等问题的好途径。另一方面,税务信息化的里程碑工程——金税三期已经立项,它涉及到软件的应用架构体系、省市集中的网络建设、两级数据处理中心规划、数据利用与决策支持系统、行政管理系统、外部信息交换、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安全、灾备等等内容,几乎囊括了所有高端的IT专业技术。面对这样一项复杂的专业化系统工程,以税务部门现有的信息化人员来看,无论是在人员数量还是在技术水平上,都无法完全适应金税三期的要求。税务部门也不可能为金税三期来专门增加大量技术全面的专业IT人员,这也不符合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可以预见,随着金税三期在全国范围的稳步推进,会有越来越多的专门的IT工作交给专门的IT机构去完成,税务IT外包是大势所趋。

利用外包转变职能
    著名的美国管理学家杜鲁克说过:“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也应该采取外包形式。”按照这个观点,税务信息部门的现有几大职责:“个人桌面软硬件服务”、“基础设备及网络维护”、“应用系统运维”都要外包出去,那么外包之后,税务信息部门干什么,税务信息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么?表面上看来,税务IT外包对税务信息部门传统职能冲击巨大。但实际上,这正是税务信息部门实现自身真正的核心价值的最佳机遇。行业中的IT部门的最终目标是利用IT技术为行业业务创造价值,即信息部门最终要达到创造价值的阶段:“通过将IT与业务衡量标准进行紧密的结合,使IT系统从业务支持部分转化为业务系统本身,信息部门通过利用IT技术来带动业务创新,为组织的核心业务创造价值。”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谈到建设金税三期应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中也提到:“三期建设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应用,而是融技术应用和税收业务发展与一体的系统建设。”因此,在金税三期和未来的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税务信息部门不会因为外包而失去作用,而是要抓住外包的机遇,从繁重的简单IT维护中解放出来,转变自身职能。一方面,从“IT系统的直接管理者”转变一个“IT系统管理者的管理者”,成为更高层次的管理者;另一方面,发挥税务信息部门的税收业务与IT技术相结合的优势,成为IT技术和税收业务的粘合剂,实现技术、业务双创新,真正为税收业务创造价值,成为税务组织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部门。

IT外包不能包治百病
    “IT外包”虽然有效率高、成本低等种种优势,但是作为一种新型IT服务模式,在税务行业这种政府执法机关内的应用,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风险。首先面对的就是税务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问题。税务数据信息的保密是法律上的要求,IT外包公司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这些数据,怎样确保核心税务数据安全还没有有效的机制来解决或相应的法规来约束;其次就是税务部门同外包公司的职责关系问题,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外包公司在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接触到纳税人,甚至可能直接为纳税人服务,外包公司的行为如何界定?能看成税务外派机构么?再次就是外包公司的服务质量如何评价问题,在税务部门自主维护的时候,有各种内部规章和考评机制来评价服务,外包给外部公司后,外包公司可能有自身的专业评估体系,这些外部体系和税务部门的评判体系能否沟通也有待检验。所有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必然会阻碍外包业务范围的开展,需要税务信息部门仔细研究。

“内外兼修”是增值关键
    外包不能彻底解决税务信息化的核心问题——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无法直接影响或促进税收业务的进化,税务信息化也离不开外包的技术和人力支持。“内外兼修”才是税务信息部门最佳选择。税务信息部门要利用自身的业务控制优势,内部控制与外部资源利用相结合,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利用“外包”而不是依赖“外包”,才可能达到最终目标——为税收业务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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