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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建设模式初探——以外包为核心的IT服务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1日点击数: 作者:陈拂晓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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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中如何克服“四重四轻”的弊端?这个重大问题亟待解决。除了在理念上明确网络性质划分,搞好政务应用规划和做好IP规划等顶层设计外,建设和管理模式亦极为重要,它直接关乎投资规模、运行成本和管理水平,关系到绩效评估结论和网络建设的成败。让我们对网络建设现状仔细加以分析,寻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建设模式。

一、几种网络建设模式的比较

纵观这些年的网络建设,我们可以看到大致如下的几种建设模式:

1、彻底自建式:这种建设模式,从挖沟埋光缆,自购网络设备,运行和管理等全部由政府承担。敷设了多少纤芯公里光缆,拥有几百兆、几千兆的带宽,常常作为建设成就加以宣传。

2、租用光纤式:也可称为部分自建式,在当前比较普遍。租用裸光纤是其主要特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租用裸光纤,另一种则同时租用部分网络设备。

3、专网外包式:由政府外包给电信运营商组网和管理,通过付租金偿付电信的组网投资,电信运营商进驻政府机关办公。这种方式最近又有发展,政府机关内的局域网也纳入外包,由一家电信运营商负责,政府将包括电话在内的所有电信费用全部付给这家电信运营商。

4、租用带宽式:租用带宽,自购端接设备,自主网管,电信运营商提供基础网络服务。

第一种建设模式完全不可取,当前已经销声匿迹。

第二种模式由于租用裸光纤,为发挥其性能,购买或租用高性能、超高性能的网络设备就不可避免,造成了网络建设的高成本。数千万元、上亿元的网络建设屡见不鲜,应用成效不够理想是这类网络的通病。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它的致命弱点不止于此。只租用裸光纤方式的致命弱点是得不到电信级的专业化管理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环境,由一些非电信专业人员管理的按非电信标准建设的网络从理论上讲是不可能长期、稳定地履行电子政务网络的职能的。同时租用电信网络设备虽然管理和设备运行环境符合了专业化要求,却得不到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高可靠性。至少在路由冗余上大大降低了网络的高可靠性。即使租用了多条裸光纤,仍不能说达到了电信运营商自身网络高可靠性的标准。更不用说必将产生多租用高性能网络设备,进一步加大租用成本的问题。

第三种模式在网络管理上没有问题,但往往要求电信运营商建立光纤高速网,仍没有解决租用费用高昂、成本过大的问题。由于网管也由电信负责,存在信息安全,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安全是否符合政府管理制度要求的问题。

第四种模式根据应用需求租用网络带宽,自购入网设备与所租用的带宽相符,使投资趋向合理。自主网管确保了信息安全。基础网络服务由电信运营商提供确保了全网的专业化管理,满足高可靠性、可用性要求。但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当应用需求增加时部分网络设备需要升级或淘汰,需要再投资和网管再培训。

尽管上述四种网络建设模式都可以构建电子政务网络,但从中国国情出发,只有切实符合中国的实际,能够确保网络可靠、可行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值得指出的是,有些电子政务网络,是在利用政府的权威,在不考虑、甚至是牺牲电信运营商的利益的情况下建成和运行的,由于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从根本上讲,最终受到损害的只能是电子政务本身。

二、电子政务对网络运行和管理的客观要求

让我们客观地看一看电子政务对网络的要求到底有哪些?

1、7*24小时稳定运行,高度可靠,灵活接入,像电话那样提供有保障的服务。

2、网络带宽完全符合政务应用要求,像电话那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3、经费符合政府财政状况,像电话那样提供经济节省的服务。

4、确保信息安全,信息控制的权限管理和网络管理符合政务管理制度。

5、需要政府机构负责管理的部分符合政府人员实际,管理可靠有效。

以上五点缺一不可,是电子政务网络为满足政务应用所必须同时达到的要求。我们必须特别认识到,花费巨资买来,但超出政务应用需求的高带宽、高性能除了意味着浪费以外,再没有任何意义,更难于持续发展,绝无“先进”性可言。只有依据这些政务需求和政府实际,我们才有可能选择出最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方案。

三、最佳方案——“电信整体外包,按需租用带宽,自主虚拟网管”模式

电子政务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工程。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必然是电子政务的基础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讲,电子政务网络早已就绪,无需另行建设。合理利用电信资源,由电信运营商整体外包电子政务网络是完全可行的。整体外包的概念是,电子政务所需要的网络功能外包给电信运营商,由其提供的IT服务管理实现,政府机构只按所需要的网络带宽租用服务,确保政务应用的需要;对于网络接入设备,既可以采用单独租用,也可以纳入租用带宽方式一并按月付费。总之,政府机构不再构买网络设备,而是购买我国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既免除了网络升级造成的设备浪费,又为电信增加了IT服务外包项目。为了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的信息安全,通常情况下网管是不能外包的,建立虚拟网管是政府机构必须采取的网络安全措施。为了有效可靠地做好网管工作,在政府机构内部拥有一支高素质的IT技术队伍和相应的管理机构是绝对必要的。当然,由专门机构,如国家专用电信局或政府其他组织外包网管,只要符合政府管理制度就是可行的。此模式的最大好处是,网络运行成本完全与政务应用联系在一起,符合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网络运行管理完全符合电信级的专业化管理标准,与电子政务的使命相符;网管符合政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整体建设和应用将有尚佳的绩效表现,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电子政务应用实际。

只要我们关注政务,突出应用,重在管理,就一定能快、好、省地建设好我国的电子政务网络。

    本文发表于200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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