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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与信息化治理研究与实践动态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点击数: 作者:金爱文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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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4日下午,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经验交流会在北京高院召开现场会,推介北京高院电子政务工作经验并参观北京高院信息化成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单位等150余人参加。

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信息化治理研究中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主要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正在从覆盖政府业务阶段向与政府业务融合、全面支撑服务型政府建设阶段过渡。到目前为止,主要地区政府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均已进入应用维护阶段,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信息化的依存度大幅增加,公众对政府信息服务的需求日趋迫切。我国已经承办和即将承办的奥运会、亚运会和世博会等一系列国际性会议活动,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与电子政务服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挑战,沿用建设方式的管理思路与目前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粗放型的运维与服务及外包管理与政府业务风险防范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数字信息化治理研究中心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在对电子政务运维、电子政务服务和外包管理等情况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相继开展“治理型运维管理体系”、“电子政务运维费标准”、“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电子政务运维外包管理”等多项研究,探索出《北京市电子政务(甲方)运维项目管理规范》、财政部《中央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运维预算定额参考标准》、财政部《金财工程运维服务管理总体规划》、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IT服务管理体系》等一系列成果。目前,正在开展《十二五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研究》,其主要内容涵盖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指导原则、拟制定的政策和管理方法与工具等内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模式”正是在上述研究成果的指导下,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

本期将围绕着电子政务运维“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和怎么做”展开探讨,旨在为各级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行业动态】

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经验交流会在北京高级法院召开现场会

(北京法院网讯)6月24日下午,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经验交流会在北京高院召开现场会,推介北京高院电子政务工作经验并参观北京高院信息化成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单位等150余人参加。

北京高院院长池强介绍说,北京法院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了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促进法院的审判方式从“不告不理型”向“能动司法型”的转变。优化审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工作强度,节约诉讼时间,提高了审限内结案率。促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通过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大司法公开程度,强化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科学决策,提高司法能力,各级法院领导依靠科学的数据分析,有效地预测和规避审判风险。

近年来,北京高院围绕“公正、廉洁、为民”工作主题,积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应用信息化实现了审判方式和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方便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和经验。形成了以高级法院为中心覆盖全市三级25个法院、57个派出人民法庭的综合信息共享与交换系统,开发了审判流程管理、司法为民信息服务等200余项业务应用。全市各级法院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工作模式。北京高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天平工程 ”试点法院,运维模式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运维示范项目之一。

【研究与实践概要】

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北京高法模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工作,在ITGov和北京大学信息化治理研究中心专家的指导下,以“ITGov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体系”研究成果为指引,不断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北京高法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北京高法模式”的简要情况如下:

北京高法在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进程中,以“ITGov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体系”研究成果为指引,以法院核心业务和信息系统“深度融合”为目标,以电子政务运维 “精细管理”为手段,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创新发展,在电子政务运维实践中,探索出“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北京高法模式”,并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经验,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信息系统与业务应用难以融合、电子政务绩效不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取得了明显社会、政治和经济效益。

自2008年以来,北京高院电子政务运维外包管理的先进经验已在北京市政务部门进行推广,最高人民法院也将其经验总结后变为全国法院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规范,广州市等省市也前来参观学习。实践表明,法院电子政务运维外包模式是一个管理创新,为新时期电子政务绩效如何展现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思路,可为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北京高法模式”,是解决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普遍性问题的一种具有推广价值的典范。

【研究与实践概要】

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框架与北京法院的“一二三四”管理经验分析治理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体系以业务需求和治理需求为出发点,以绩效为驱动。始终从如何运用 IT 来支持业务发展的角度来解决 IT 问题,以ITGov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和IT治理框架为指导,分为业务目标与IT目标、管理模式、管理规范、技术支撑四个层面。组织模式层:确定和规范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方式和与之相配套的人员岗责安排、机构设置,将电子政务运维服务相关的全部活动进行统一决策与规划,形成集中统一的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机制,实现对用户的端到端服务。在集中统一的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模式下,按照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任务科学设置或调整组织机构,划分任务、角色、岗位,合理配置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资源,达到人、工具、流程的有机融合。

制度规范层:分别从管理与操作方面建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过程中各个参与要素(人、流程、工具)的行为准则与工作程序,从电子政务运维管理体系总体运行、流程执行和岗位职责三个层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确定运维费用的组成与计算方式,规范运维费用的来源保障,实现电子政务运维管理的量化管理。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流程的设计、评价考核体系的执行、运维费用的管理等。

技术支撑层:建立针面向业务用户的电子政务服务请求响应窗口和面向技术支持人员的体系运行管理窗口,建立负责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流程运行的流程管理平台、负责IT基础设施的集中监控管理平台和负责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监控的业务服务管理平台,根据不同类型IT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职能,建立若干技术管理子系统,建立知识库、配置库、报表及日常操作等共享支持子系统。

北京高院电子政务运维外包管理总结的“一二三四“管理经验,有机融合了治理型运维管理框架的核心要素,形成了高效可执行的完整运维管理体系。是治理型框架一个最佳实践范例。

一二三四”管理经验的主要内容:

一个运维管理体系:

运维管理组织机构

二套核心流程和规范:

自上而下的运维决策流程和规范

自下而上的运维服务流程和规范

三项基础工作:

资产管理

需求管理

预算管理

四项约束和激励机制

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问责奖惩机制

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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